南山道宣律祖年谱与灵芝律师年谱
僧传阙略之事迹亦补记之。
惠安瑞弃大华严寺沙门演音撰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丙辰 一岁
是年四月八日、律祖生于京兆、即都城也。有云湖州长城或吴兴丹徒者、为祖宗所出、非处也。
曾祖陈朝驸马都尉;祖陈留太守;父名士申、吏部尚书;母姚氏。
十七年丁巳 二岁
十八年戊午 三岁
十九年己未 四岁
二十年庚申 五岁
二十一年辛酉 六岁
二十二年壬戌 七岁
二十三年癸亥 八岁
二十四年甲子 九岁
炀帝大业元年乙丑 十岁
遍览群书。
二年丙寅 十一岁
三年丁卯 十二岁
善闲文藻。
四年戊辰 十三岁
五年己巳 十四岁
六年庚午 十五岁
昔在童稚、即有信心。年十有五、喟然叹曰:'世间荣禄、难可常保。'因往事日严寺慧頵和尚。寺在京师、隋炀帝造。
七年辛未 十六岁
两旬之间、诵法华经一部。
八年壬申 十七岁
是年剃落。
九年癸酉 十八岁
十年甲戌 十九岁
十一年乙亥 二十岁
奉诏、依智首律师受具。顶戴宝函、绕塔行道、感舍利降函、乃进受具戒。
十二年丙子 二十一岁
于时佛法梗塞、寺门常闲、致于律教无处师寻。但在守文、持犯不识。
恭帝义宁元年丁丑 二十二岁
唐高祖武德元年戊寅 二十三岁
大唐御世、时遭俭约;乍欲投听、志不自由。
二年己卯 二十四岁
三年庚辰 二十五岁
四年辛巳 二十六岁
是年、依首律师听习律藏。才得一遍、便欲归山坐禅。和尚教曰:'戒净定明、慧方有据;始听未闲、持犯焉识。'又往听律十遍、复欲坐禅。和尚曰:'更听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业。时首律师命令覆讲、始不敢受、辞不获已、方乃覆文。听二十遍、时经六载。
五年壬午 二十七岁
六年癸未 二十八岁
七年甲申 二十九岁
是年高祖废日严寺、僧徒散乱、律祖等七人配住崇义寺。寺在左卫长寿坊、旧为桂阳公主及驸马居、驸马亡后、公主舍宅为寺。以妻为夫造、恩深义重、敕名崇义。是年制释门集僧轨度图经一卷、宋时犹存、今逸。
八年乙酉 三十岁
九年丙戌 三十一岁
因高祖沙汰僧尼、遂隐居终南山丰德寺苎麻兰若。
六月、创制行事钞。钞首标崇寺者、因取本系之寺以标名焉。
太宗贞观元年丁亥 三十二岁
思往关表、以广闻见、于和尚前跪陈行意。和尚流涕、逮贞观十一年七月卒于所住。律祖撰续高僧传中、京师崇义寺释慧頵传云:'不谓风树易喧、逝川难静、往还十载、遂隐终天、悲哉!'
是年周游讲肆。所造钞三卷、未及覆冶、人遂抄写。准诸钞疏卷尾批文、律祖造钞、应是始于武德九年、成于贞观元年。有谓九年六月为绝笔时者、良恐非是。
又出拾毗尼义钞三卷、助释行事钞、草稿才成、即流新罗、此方绝本。至宣宗大中四年、彼国附还。元有三卷、下卷已逸、后以两卷开为四卷。
日本古目录、屡云律钞料简一卷、道宣述。此土久逸、不详制作年代、附记于此。
二年戊子 三十三岁
三年己丑 三十四岁
四年庚寅 三十五岁
远观他表、北游并晋、东达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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